实施方案5篇(优选)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强我县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管理,有效改善我县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不清,照明设施建设和管理缺乏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与维护等问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县建成区范围内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统一管理、维护的范围和数量
我县建成区内管理维护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包括城区道路、公路、里巷、桥梁、隧道、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园和绿地等处的路灯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施等。
管理属地界限范围:包括北岙镇老城区、新城区、海滨公园、乡镇主干道(东屏镇、北岙镇北沙、双朴片区主要干道,连港环岛公路,三盘、元觉至霓屿段五岛相连公路、隧道、桥梁两侧);杨文工业区内主次干道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具体管理、维护范围,由县城市管理大队与原管理单位负责对已建的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统一排查摸底,并对年度维护管理费、电费进行测算、统计,报县城市管理大队备案。
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监督管理的主体和职能范围
县规划建设局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城市管理大队受县规划建设局的委托负责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县城市管理大队负责对建成区维护管理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进行日常的巡查、管理;负责对破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管和考核工作,并建立考核机制;负责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年度的设施更新改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对新建的政府投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移交和接收管理工作,并做好与原管理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更新改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日常的维护、管理采用市场化操作模式。根据建成区照明设施维护的分布范围、数量和年度维护费用基数,由县城管大队采用直接发包或者招投标方式确定维护施工单位。县城市管理大队要建立监管和考核制度,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的监管和月度考核。日常的监管和月度考核结果作为该承包单位日常维护成果、效率的依据,与季度或年度的照明设施维护施工费用结算相挂钩。
县城市管理大队根据建成区管理范围内的照明设施电费多头立户的现状,向县供电局申请用电变更登记,简化程序,建立统一用电户头,统一缴费账户。
已建的纳入维护管理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的实施主体和单位为原管理单位和县城管大队。在统一交付县城市管理大队管理维护之前,由原来的管理责任单位统一对管理范围内的照明设施进行排查检修,明确需更新改造的地段范围和数量,并由原管理单位制定更新改造计划,负责具体实施,以保证现有已建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亮灯率和完好率。移交后需要更新改造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由县城市管理大队负责编制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和经费预算,报县规划建设局批准后,由县城市管理大队负责具体实施,建设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计划。
四、新建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非政府投资)规划、建设和验收移交程序
建成区范围内新建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非政府投资),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照明设施建设方案与施工图须经县规划建设局组织县供电局、城市管理大队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组织建设。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未经审批进行建设的,可由县城市管理大队按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照明设施工程竣工后,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组织县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供电局、县城市管理大队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新建(政府投资)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将建设资料档案按规定程序移交县城市管理大队备案,由县城市管理大队统一纳入日常监管、维护管理范围。验收不合格的,由县规划建设局责令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按规定程序移交。
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经费来源和保障
县财政局要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管理经费的需要。
在建成区管理范围内已建的照明设施正常工作的日常维护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办公费)和电费,由县财政局从原管理单位的维护管理资金中进行整合,统筹安排后统一列入年度城市设施维护费,按季度拨付给县城市管理大队。其中:县供电局收取的公共事业附加费(电费附加费)以及历年的结余资金应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专项经费。
已建照明设施需要增设或更新改造的建设经费和电费,以及新建照明设施验收合格后纳入统一管理的电费和维护管理费用,经审核批准后,纳入县财政年度计划。
实施方案 篇2
自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召开后,我局按照莒政发[20xx]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和莒政办发[20xx]50号“关于印发莒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 坚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稳步实施,注重实效,全面推进”的指导思想,就重点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健全内部监控机制,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工作,不断提高财务标准化管理水平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规划。
结合我单位财务标准化管理工作实际,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对照检查阶段(4月)
首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标准化管理现场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财务工作人员任成员的财务标准化管理专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单位财务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要求深刻理解“财务标准化管理”的内涵;充分认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利用1个月的时间,详细根据莒财[20xx]18号、莒财会[20xx]2号通知精神与我单位财务标准化管理相对照,查遗补漏、完善补充。
(二)组织整改落实阶段(5月—8月)
其次,根据对照检查阶段,就我单位财务标准化管理工作方面查找出的'与财务标准化规范有差异的问题利用5月到8月进行集中整改,强化对各项标准的检查落实,依据财务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单位内部管理实际需要,重点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财会人员内控监督制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标准化管理标准和会计基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会计辅助帐的记帐工作,科学设置会计科目,加强财务分析,充分利用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全面、真实、准确,规范的固定资产信息数据库。
(三)申请验收阶段(9月)
9月上旬,我局财务标准化管理专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将详细对本单位财务标准化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总结,为下一年度标准化建设工作更深层次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并申请财政对我单位就财务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现场验收。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加以完善落实。
实施方案 篇3
一、职责分工
南昌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在南昌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机管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直各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市本级公共机构”)组织实施。
(一)市机管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二)市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三)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县、区(新区、开发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地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再由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市本级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市本级各公共机构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市直各单位、部门填写后报送市机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县、区(新区、开发区)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机管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登录江西省人民的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于20xx年3月1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称“统计员”)负责能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市本级各公共机构也应当对本单位、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填写报送时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市本级公共机构
1、市直单位、部门(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和驻外机构)按季分月填写本级机关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并于次季度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
2、市直单位、部门的下属公共机构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报本机构的主管单位、部门。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由本机构的主管单位和部门自行确定。
3、市直各单位、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度2月28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二)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
县、区(新区、开发区)按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于次年3月1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周期和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确定。
六、数据分析
各公共机构应每季度或每月结合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的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用能人数、主要用能设备变化情况,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的变化趋势,人均能源资源消耗、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公车能耗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同比分析,教科文卫体等同类公共机构比较分析,以及各项能源资源消耗水平降低(升高)原因分析,下一步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七、数据安全管理
公共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有关规定,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通报和公示须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和公布。国家安全、保密部门可根据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要求,自行组织本系统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相关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报送市机管局。
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校本培训工作,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以校本为训为重点建设方式,通过教育改革和实践,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敬业爱岗,具有现代教育思想、良好的身心素质的教师队伍。学校充分发挥全体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为每一位教师创设充分发展的机会,并提供政策、资源等各种条件支持,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有着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王牌教师。
二、建设目标
1、构建工贸中专教师校本培训体系,使学校成为干部和教师的培养基地。
2、教师队伍在年龄、职称、学历、专业方面比例恰当,结构合理。
3、教师要有正确的智力观、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评价观、发展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到“学高为师、行正为范。”
4、能适应教育现代化和学校对外交流的需要,具备基本的外语、计算机和其他现代化教育手段的应用能力。
5、能根据课程建设的需要和学生发展的需要,开设至少一门选修课,并能指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活动和开展研究性学习。
6、能适应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适应建设国家级文明学校的需要,适应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
三、主要策略
1、实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学校把师德建设放到师资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制定我校师德规范,广泛开展师德宣传和师德教育,严格师德考核,严厉惩处以至杜绝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并有损教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2、成立青年班主任研究会,制订计划,实施青年班主任培养工程。学校在青年班主任培养方面通过导师制和带教制,建立学校内部的实践性、研究性培训体制。研究会对青年班主任开设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题讲座,青年班主任要按照班级的特点和自己的选择,确立个人的研究计划,通过组织班主任节和班主任论坛等活动,展示青年班主任在主题班会、师生交流、班级文化和自主设计特色活动等方面的研究和探索成果。
3、实施青年教师培养工程,通过导师制和带教制,将青年教师的经验性学习与研究性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教学常规的各个环节、课堂教学的各个要素以及竞赛指导、论文指导等方面给予帮助,通过有组织的备课活动、教研活动、科研活动,有计划的理论学习活动,有主题的专题性研讨活动,多种形式的展示活动等,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4、实施我校名师培养工程,学校为优秀教师创设学历进修、职务进修、自行进修,课题研究以及各种专题性、研究性学习进修的条件和机会;对专家型班主任和专家型教师创设开放性、研究性、实践性职务培训活动;鼓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个人申报或者参加校内外市级以上的.教育得研规划项目,参加各级专题性进修,提供实验研究条件,配备研究助手,资助发表研究成果等途径,支持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朝专家型方向发展。同时制定相关政策,吸引高学历大学毕业生和名教师到本校任教,形成搏击名师的先进教师群体。
5、实施中青年干部培养工程,学校从内部管理体制上为中青年干部的行政能力提高、专业水平发展创造条件,不仅让中青年干部具有按专业分工的组织管理经验,也让中青年干部具有跨专业综合的组织管理经验,努力使我校的中青年干部具有跨专业综合的组织管理经验,努力使我校的中青年干部具有比较完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使学校成为后备校级干部培养的基地。
6、广泛而深入地开展现代教育思想和理论的学习和研究。通过专家讲座、个人研修等多种学习形式,使全体教职工干部具有越越本职工作的视野和能力,自觉地将个人发展与学校发展、教育发展高度地融合在一起。
7、加强对全体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鼓励教师了解和学习现代教育思想,进行形式多样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使所有教师能充分利用各种现代教育资源,提高课堂教学品质和效率。
实施方案 篇5
一、活动宗旨
创建“青年文明号教研组”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年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努力工作,树立新课程教学要求的敬业意识和精神,服务教学、服务学生的服务观念,努力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全面提高青年教职工思想道德、业务技能等基本素质,充分调动他们投身教育教学、潜心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建出更多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精湛教学技能、突出教育成绩的青年文明号教研组,为实现基础教育的新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目标
1、引导青年教职工全员参与青年文明号教研组创建工作,每个单位要创建1个教育教学工作扎实、教职工素质过硬、经得起考核的青年文明号教研组。
2、在各单位争创青年文明号教研组的基础上,中心办公室(团工委)每年创建出1—2个市级青年文明号。同时,力争创建河南省青年文明号。
3、大力营造青年教职工热爱教育、苦练本领、勤奋踏实、重信守诺的氛围和环境,将青年文明号教研组建成一个开拓创新、管理一流的模范群体;一个文明整洁、规范礼仪的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窗口;一面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建设旗帜;一个成绩突出、经得起检验的教育教学亮点。
三、参加范围
参加范围为中心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青年教研组。
四、创建标准
1、教研组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占50%以上,教研组长、副组长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岁。
2、全组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严格执行中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教学、教研过程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优质高效的教学服务观念,并取得突出成绩。
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教学方法,教研组中有40%以上的青年教师为学校以上级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
5、教研组中团组织(支部或小组)健全,能紧密配合本教研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结合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
6、教学成绩突出并得到单位领导的肯定,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赞扬,教育效果和社会反响较好。
7、年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五、方法步骤
1、学习动员。各单位团组织要通过黑板报、广播等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并组织青年教师利用课余、团日和教研活动等时间,认真学习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选出创建的青年文明号教研组,年度创建于11月中旬上报中心办公室(团工委)备案。
2、签订协议书。各单位团组织要邀请单位党政领导及教务处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员,召开创建青年文明号教研组专题会议。会上,团组织要当场与确定的青年文明号教研组创建对象签订《青年文明号创建目标责任书》。同时,各单位团组织可根据创建集体内青年教职工的具体情况,分别与个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个人考核,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广大青年教职工的自觉行为。
3、组织实施。一要积极推广先进教学法,通过电化教学、说课、优质课评比等方式,掀起争当青年教学能手活动的热潮,培养一批青年教学岗位能手;二要加强基本功训练。各单位团组织本着“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原则,认真开展青年教职工教学基本功大赛、“拜师带教”和培优补差活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青年教职工教学基本功大赛,并与教务、教研部门联合举行青年教师“拜师带教”活动,组织青年教师与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结对子,尽快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与水平。青年教师要积极在所教班级内开展培优补差活动,提高教学质量;三要加强基础资料建设。各单位团组织要按照“青年文明号教研组”创建要求,联合业务部门取准、取全活动过程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并采取签名承诺、随时抽检等多种手段加强对活动的过程控制;四要采取多种形式调动青年教职工的积极性,培养其集体主义观念,不断掀起创建高潮。
4、考核验收。中心办公室(团工委)将根据青年文明号教研组创建标准,从教育教学成绩、管理水平、青年教职工素质、规范程度等方面对创建集体进行考核验收,并在此基础上向团市委推荐2—3个市级青年文明号教研组。
5、表彰奖励。“五四”期间,中心办公室(团工委)将根据创建申请计划,按照申报(或推荐)——创建——考核——表彰命名的评选程序评出10个青年文明号教研组进行表彰奖励,以达到外树形象、内聚人心、自我约束、激励斗志的目的。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争取单位党政领导及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并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青年文明号教研组的重要意义,不断激发广大青年教职工踊跃参与活动的热情,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人人争创建的生动局面。
2、要抓好创建活动的过程控制。各单位团组织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计划和措施,明确不同创建阶段的目标、内容和重点,抓好每一个环节的运行;要制订出指导、监督、检查措施,建立健全活动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活动规范运行、健康发展;要将创建活动与教育教学和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使广大青年教师在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求实创新做贡献。
3、创建青年文明号教研组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以后历年的创建活动均参照本方案执行(除特别通知外)。中心办公室(团工委)将把各单位的创建情况列入每年的“五四”评先中,并根据创建情况,择优推荐濮阳市和河南省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各单位团组织要将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上报中心办公室(团工委),以便在各学校推广,从而更好地促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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